大麻市场知识产权(IPRs)的未来
- 1. 大麻品种可以获得知识产权吗?
- 2. 当下大麻知识产权的现状
- 3. 大麻知识产权的短期未来
- 3. a. 专利
- 3. b. 商标
- 4. 总结
在市面上还没出现数百种大麻品种之前,大麻植物都是纯种地方品系:早在80年代,第一批商业品种问世,因其出众特性而大受欢迎,由此诞生了最早的杂交品种。从那以后,育种者之间不断竞争,努力培育最优质的品种,但由于大麻的禁令,他们的成果并未被版权保护,因此品牌最终可以用不同的名字使用其遗传基因。如今,随着大麻法律的变化,大麻市场备受关注,不仅是育种者,甚至大型企业都希望为自己的品种申请版权,但这真的可能吗?
1. 大麻品种可以获得知识产权吗?
在大麻合法化的州或国家,大麻药房会售卖多种大麻品种,每一种都有自己的命名、品质和价格。大多数情况下,零售店并不拥有品种的产权,那么,如何防止他人销售你的品种呢?其实,这很复杂。首先,品种专有名称和品系本名之间是有区别的。一般来说,植物品种无法注册商标,所以种植者和育种者只能对品种名称注册商标,而植物品种本身仍属公共领域,供所有人自由使用。

例如,Rainier Fuji Apples(雷尼尔富士苹果)是一个注册商标,这意味着其他公司不能把他们的苹果命名为Rainier,但由于Fuji是品种名,仍然可以称为Fuji苹果。这种在植物品种之上注册商标的做法有助于区分苹果类型及来源。但这种方式能否适用于大麻品种?2010年,美国联邦专利及商标局曾允许医疗大麻的注册商标,但这个想法并未持续太久。
根据联邦法律,大麻仍然属于非法物品,因此无法为涉及非法药物的东西注册商标。不过,注册商标并不要求你注册产品本身,而是可用来识别产品来源的品牌,一些地方已开始这么做。但与其他产品不同,大麻产业在部分地区依然缺乏防止复制的保护措施。
2. 当下大麻知识产权的现状
如今关于大麻版权的现状让所有育种者和种植者看到了希望。在医疗大麻合法化的州,政府正努力为能展现新特性的品种颁发专利,相当于前代基因的升级版。例如,抗霉菌能力更强或具有更高CBD含量的品种,并且还需要新品种表现出重要的基因改良,证明是经过一段时间培育得来的。
2015年,科罗拉多一家实验室获得了首个大麻专利,该专利品种拥有独特的萜烯谱和特定的类大麻素。此后,越来越多公司申请与大麻相关的专利,说明这条路可行。但与大型企业相比,小型育种者因为流程非常昂贵且缓慢,所以处于极大劣势。

随着大麻在全球逐渐合法化,优良品种的价值愈发明显。几年前,由于法律风险,育种者必须保持匿名。但如今企业能够随意使用其基因培育新品种,育种者开始争取应有的认可,以便凭借自身成果谋生并继续优化基因。
对绝大多数育种者来说,版权问题并不关乎金钱。实际上,多数育种者和种植者反对大麻版权,因为要创造一个新品种,必然需要已有品种作基础。但现实中,版权化终将落地,育种者应当提前保护自己的创作,以免将来被大公司垄断。
3. 大麻知识产权的短期未来
从短期来看,版权化很可能依赖于基因文件,目前一些实验室正致力于了解大麻的演变趋势,以便保护品种多样性并进行基因检测,从而了解品种特性及其与其他品种的关系。
这些检测对种植者与消费者都极具价值,消费者能明确买到的是什么,育种者也能保护自家品种,防止他人抢先申请专利。不过要实现这一目标,育种者需满足特定要求,虽然具体规定尚未出台,但结合当前IPR规则,专家认为可能包括以下方面:
植物育种者版权
虽然植物育种已持续了数百年,但“种植者”和“育种者”的区别是在20世纪才被明确。高质量的育种需要充足场地、专业设施和丰富知识等条件。因此,植物育种者权利指的是育种者收回投资的权利。通过“拥有”某大麻品种,育种者将拥有一系列专属权利,包括:
- 生产和繁殖该品种的权利;
- 克隆该品种并推广;
- 销售该品种的克隆体和种子;
- 出口和进口同一品种的克隆体;
- 根据需要克隆出新的商业品种;
- 植物其他部分的产品生产权;
- 保存克隆体;
- 授权他人克隆该品种;
成功为某大麻品种注册商标者,能够享有上述权利20年。但要达到这一点,需要满足一些标准。品种受保护需满足:
大麻品种版权标准
| 新品 | 即育种者销售该品种不超过1年 | |
|---|---|---|
| 独特 | 即新品种具备其他品种所不具备的独特性状 | |
| 均一 | 表示所有植株生长一致且具备相同特征 | |
| 稳定 | 即所有后代均表现出与亲本相同的性状 | |
此外,育种者权利还包括衍生品种保护,这能防止有人仅通过改动1个性状就申请到原始品种的版权。基本衍生品种(EDVs)即由原始植物品种派生而成的植物(初始品种)。EDVs定义如下:
- 如一个植物品种来源于初始品种,并保持了初始品种的本质性状,则为EDV;
- 该品种与初始品种特征明显不同;
- 其表达出的本质性状除特异性状外,与初始品种一致。
遗憾的是,缺乏有关大麻育种者权利的先例,加上联邦户外娱乐大麻管控,使大麻行业在建立版权标准方面面临较大难度。
专利
专利是最受追捧的保护形式,因为专利可以国际认可且有20年保护期。但申请专利需要证明其新颖性、实用性和创新性,难度极高。

涉及大麻植物时,证明品种是新颖且有用的极为困难,此外,研究者认为生命体不可能“创新”,所以动植物和人类都无法申请专利,这意味着品种和种子不可专利化。好在,The Open Cannabis Project正致力于收集大麻DNA样本并公开在网络数据库,这将有助于品种分类,防止对不具创新性的基因申请专利,以及帮助确认哪些品种属于公有领域。
商标
大麻育种者同样可以注册商标,获得品牌保护,区分自家与其他品牌。商标不仅可保护品种名称,也可保护产品。但相关品种名称或产品不能具有误导性,也不得出现weed、green或任何与大麻直接相关的词。此外,不能用来描述产品所带来的体验。例如,部分公司已注册某些医疗大麻产品,将其效果描述为“good morning”“bedtime”“lights off”等。

除上述问题外,像“Jelly Rancher”这样的品种名称由于侵犯商标而几乎不可能注册,而“Alaskan Thunderfuck”则带有冒犯性质,美国将此认定为违宪(侵犯言论自由),但在其他国家未必如此。
虽然商标能为育种者提供保护,但商标和专利在大麻行业中具体能起多大作用尚无定论,正式实施时可能还会出现更多问题。
4. 总结
娱乐用大麻合法化及其背后的知识产权法规,将对大麻产业产生巨大的影响,反过来,娱乐用大麻市场也将深刻影响知识产权的发展。这意味着大麻行业中的知识产权很可能在两种情景下运作。
一种是,娱乐市场能够利用专利和育种者权利,而另一种则是由大公司主导,育种者不得不通过基因编辑等更高门槛手段来主张对品种的权利,这可能让小型育种者举步维艰。
显然,这些只是理论,未必会成为现实,但的确能改变当前大麻行业的部分规则。不幸的是,最终决定大麻知识产权规则的仍是掌权者。让我们拭目以待吧!如果你对大麻知识产权有更多了解,欢迎在下方评论区分享知识!
参考资料
- IPR and biotechnological innovation. - Kaur, Jasleen & Manav, Navneet. (2021)
- Trends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for medical cannabis and related products. - Wyse, Joseph & Luria, Gilad. (2021).
- Cannabis Breeders’ Rights: Intellectual Property in Canada’s Legal Marihuana Market. - de Beer, Jeremy & Gaffen, Alyssa. (2017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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